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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结婚需要给男方什么手续办理

离婚 2020-08-11 19: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三、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四、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您好,关于涉外婚姻,其流程和国内婚姻情况大致相同,都需要进行登记,及提交证明材料。男女双方应当前往一方中国大陆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其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结婚登记。
    一般情况下,您的爱人除了需要出示护照或其他人员证明文件外,还需要对方出示无配偶的证明,且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 根据《婚姻法》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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