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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因工作早产算工伤吗

劳动纠纷 2020-08-12 09: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是否构成工伤,需要到指定的工伤认定机构进行认定,但是,通常情况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没有提出的,职工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与职工是否为孕妇没有关系,因此孕妇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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