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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方不执行抚养权怎么办

离婚 2020-08-12 09: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子女抚养权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不能视为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而应理解为强制被申请人履行交出子女给申请人抚养的行为。该类执行案件主要是由于被申请人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没有按照判决的内容将子女交由申请人抚养而产生的。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但在实际操作时,我们不能将这类案件简单理解为只要把孩子强行带走,然后交给申请人就完事。法院对这类案件的执行措施应当限定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通过合法的程序强制被申请人履行义务,而不能对子女的人身直接进行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不履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不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执行机构负责人、法院相关负责人或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如果判决生效后,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可以构成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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