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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来我们是一个很幸福三口之家。我和我老婆结婚已有13年了,而且有一个10岁的可爱的儿子。为了家庭的生活我这6年一直在外打工,每年过年回来一次。老婆回来有4年多了。2009年10月我们按分期付款购置了一套房子,买房不到两个月我老婆就开始和我闹离婚。为了挽救婚姻,次年5月我请假回家。回家后我发现她有外遇的迹象,当时她没有承认【今年她才承认她有了外遇】在我和家人朋友多次歉导下,还是我果。她伤透了我的心。我想答应她离婚算了,反正两人无法再生活在一起了。如果是离婚,我请问我拥有那些权利?小孩和房子我能争取得到吗?

离婚 2018-09-10 16: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若夫妻离婚双方是协议离婚,法院一般做以下处理:
    (1)离婚家庭的孩子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
    (2)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孩子随哪一方生活。
    (3)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孩子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
    (4)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孩子对孩子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
    (5)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孩子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同时夫妻双方可以在协议中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进行约定。
  • 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均有权利分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通常情况下是平均分配,但是如果双方能达成协议,则可以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如果没有达成协议,可以通过诉讼方式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来最终判决财产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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