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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新股东承担之前公司债务吗

公司企业 2020-08-12 11: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财产各自独立,因此一般股东不会承担公司债务。但任何事物都不是绝对的,有时股东是需要承担债务的。比如:
    1、股东出资不实的。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等。
  • 一般情况下,股东在全额缴纳出资后,不需承担公司债务。但是,特殊情况下公司债务会由股东承担。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股东出资以后,资产就变成了公司的财产,股东只能通过转让的方式收回自己的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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