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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家暴后如何收集证据

离婚 2020-08-12 12: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六条 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在遭遇家暴时,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收集证据:
    1、遭受家庭暴力时,受害人应当及时拨打110报警,请求警察制作笔录,这个笔录就是很好的证据。
    2、收集视听资料、照片等相关的证据。
    可以拍下家庭暴力的现场或者是伤痕的照片。
    3、及时到医院就诊,并保管好医院的诊断书、病历、收据等相关证据资料。
    4、有明显伤害痕迹的最好能通过公安部门作伤情鉴定,将鉴定书保留好。
    5、遭遇家暴后有向妇联等机构投诉的,相关证据材料要保留好。
  • 遭受暴力侵害后,及时、全面地收集、保存各种证据:
    1、平时注意保留书证、物证,如验伤病历记录、警察笔录、被破坏的衣物、对方使用的凶器等。
    2、受害人在遭遇家庭暴力后向妇联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求助时谈话记录;
    3、报警的,可以查询出警记录等;
    4、施暴人因施暴而做出的口头、书面悔过或保证也可以用作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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