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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简易程序案件举证期限

诉讼 2020-08-13 10: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院的庭审规则,如果当事人不按举证期限举证,过期法院不再组织质证。这就要求当事人相当熟悉人民法院关于举证程序的相关规定,相关内容在您立案时,法院回执的“举证通知书”内,当事人一定要认真阅读。
    如果不注意过了举证期限,先向法院说明情况,以期得到法院的延期举证批准。  一般情况下,只要对方当事人特别是律师不提异议,法院不会主动因举证过期而拒绝质证。但是,如果关键性的证据得不到质证,自己又是原告,只能采用撤诉的劣招来补救了。
  • 你好,如果交纳诉讼费用确实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 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不同的案件收取的费用不一致,可以参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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