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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户口到苏州怎么办理时间

离婚 2020-08-13 16:2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办好迁移证后,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1、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办理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补领申请;
      
    2、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审核后补发居民户口簿。
      
    3、所需材料: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提出补领书面申请。
      注意事项
      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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