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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问,如何征收房产税?我的房屋使用,还要缴房产税吗?

房产纠纷 2020-08-14 11: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收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从租计征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 重庆房产税分两种:从价计征: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
    1.2%。从租计征: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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