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为什么说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

房产纠纷 2020-08-14 14: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


    1、主债权及其利息;

    主债权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因债的法律关系所发生的原本债权,例如金钱债权、交付货物的债权或者提供劳务的债权。

    利息指实现担保物权时主债权所应产生的一切收益。一般来说,金钱债权都有利息,因此其当然也在担保范围内。利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自己约定,但当事人不能违反法律规定约定过高的利息,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无效。


    2、违约金;

    在担保行为中,只有因债务人的违约行为导致不能履行债务时,违约金才可以纳入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


    3、损害赔偿金;

    损害赔偿金指一方当事人因违反合同或者因其他行为给债权人造成的财产、人身损失而给付的赔偿额。


    4、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指债权人在占有担保财产期间因履行善良保管义务而支付的各种费用。


    5、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 动产、不动产或自然人均可以作为担保,财产担保应当在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方能生效;自然人做担保则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是承担一般责任还是连带责任担保。
  • 自然人做担保,应当签订担保合同,合同之中应当规定担保方式、担保期限、担保责任方式等事项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