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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产房遗产继承过户纠纷

继承 2020-08-14 17:1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
  • 房屋继承过户是否属于遗产纠纷要看不能顺利办理房屋继承过户的原因。比如,继承人之间对房屋过户给谁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纠纷就出现了,这种纠纷就属于遗产继承纠纷
  • 房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
    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
  • 签订租房合同一定要注意的问题:查询出租人的户主身份:
    签订合同前应当查询出租人的身份证,房产证等确认户主身份,防止是二房东转租,万一交完钱二房东逃跑,吃亏的肯定是毕业生。在这里,毕业生需要分清楚“二房东”和“合租室友”的区别。
    什么是二房东?有民间说法,“二房东”是指先从原房东手里租下整套房子,然后再整体或分房转租给他人,从中获利者被称之为“二房东”。
    从法律意义上来讲,房屋出租人为房东,承租人为房客。
    房客将房屋以高于原租金的租金转租他人,称为“二房东”。
    毕业生第一次租房,签合同需要关注哪几点?
    切勿相信口头协议:
    一些房东或者中介,在租房期间变现的极为热情,口头上会许诺给租客很多好处。
    毕业生无太多社会经验,往往被这些人热情的假象所蒙蔽,导致很多口头上的协议并没有写进合同。等到后期入住后,房东或者中介立马翻脸要以书面合同为主,不承认之前的口头协议,而这时毕业生却只能干吃哑巴亏。
    毕业生第一次租房,签合同需要关注哪几点?
    水电煤,宽带这类的交接:
    住进之前要仔细核查水电煤宽带等费用是否结清。若未结清,需将所欠费用等写进合同,并要求房东付清,防止租住后房东不认账。
    约定水电煤宽带等费用的付款时间和方式,取得电卡水卡等凭证,以防后期房东乱收费等情况。
    毕业生第一次租房,签合同需要关注哪几点?
    房租的付款方式与付款时间
    在租房之前应当明确房租的付款方式与付款时间,并约定房东不可更改房租,防止房东乱涨价,并将此写入合同。
    毕业生第一次租房,签合同需要关注哪几点?
    房屋财产的交接:
    住进之前要仔细清点屋内设施,把使用到的家具家电以及可能使用不到的设备都要写进合同,比如地面、墙面、门窗等装修情况,抽油烟机、燃气灶、冰箱、空调等家电设施等等,除了标明是否有该项设施外,还要明确设施的新旧程度、有无损坏等。
    否则租期结束后,房东会根据签订的合同要求租户进行损坏赔偿。若事先没有写进合同,则吃亏的还是租户。
    毕业生第一次租房,签合同需要关注哪几点?
    在租住过程中的修缮问题
    在租赁期间内对房屋的修缮义务及费用应由谁承担。
    如果在使用过程中,房屋及其家电设备出现问题或故障,应由谁维修,费用应由谁承担,这是双方需要提前明确的。否则,一旦出现问题,极易产生纠纷。
    毕业生第一次租房,签合同需要关注哪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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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己的实际租住时长签订合同:
    毕业生刚找工作,可能不够稳定,租房时间可能会临时调整,应当根据自己预期的时长签订协议,若房东不同意也应当提前签署好转租协议。
    防止后期出现突发状况。
    毕业生第一次租房,签合同需要关注哪几点?
  • 消费者签合同未读,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应?有法律效力,是否读合同是消费者的权利,不读意味着放弃权利,不影响合同的效力,除非合同本身显失公平或者明显排除消费者的权利。双方没有签书面合同,一方可以提供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法院通常结合双方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做出认定。
    对于没有记载名称的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也可以作为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证据。更多问题咨询快律。
  • 购房者将交给中介公司或售房者的钱约定为预付款,比如“买方缴纳卖方(或中介公司)1万元,属于预付款,如果买卖双方没有签订协议,此款全部退还买方” 。按照法律规定,预付款与定金的法律性质不同,无论什么原因,只要合同没有签成,预付款都是可以退的。
    而定金则不同,如果一方单方悔约,不想买房了,则定金不退。有时并非买方不想买房了,而是没有证据证明。
  • 根据法律的规定,开发商必须持有《预售商品房许可证》才能卖楼花,而且不管是预售商品房还是正式的商品房买卖,都必须签订书面合同。而《担保法》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条款又只能是主合同的从合同,那么在房屋买卖合同没有形成的情况下,客户向开发商交的2万元钱就可能是“定金”,也就不存在开发商可以“没收”这2万元的问题。
    那么客户交付的只可能是“订金”,而“订金”是应当退还的。但是,如果当时双方签订了书面的预售商品房合同,则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那么买方反悔不买时,开发商就完全有权没收定金。
    消费者与开发商即使签订了书面商品房预售合同,实际上也还只是一种意向书。在房屋实际交付时,双方须另行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购房者只有在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交付了购房款、拿到开发商开具的发票后,才能向主管部门申办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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