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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财产给对方合法吗

离婚 2020-08-15 12: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协议主要是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就子女的抚养问题和夫妻共同财产问题的一个协议。
    必须由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认可后的书面离婚协议方可生效。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离婚协议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最好有明确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六、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七、双方当事人的签名、时间;
  • 离婚协议需要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之后,把离婚协议备案在民政部门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上关于财产分割的内容才开始生效,对当事人才具有约束力。
  • 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必须要建立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其次,若约定的内容侵犯了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协议无效。再次,协议最好是采取书面形式。只要是合法有效的婚内财产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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