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协议离婚双方可以提条件吗

离婚 2020-08-15 18: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协议离婚的必要条件。如果婚姻关系当事人不能对离婚后的子女和财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作出适当处理的话,则不能通过婚姻登记程序离婚,而只能通过诉讼程序离婚。
    1.对子女问题有适当处理,是指对双方离婚后有关子女抚养、教育、探望等问题,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下作了合理的、妥当的安排。包括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如何给付等等。由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协议中还可以约定不直接抚育方对子女探望权利行使的内容,包括探望的方式、时间等。
    2.对财产问题有适当处理,主要包括:
    (1)在不侵害任何一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合理分割,对给予生活困难的另一方以经济帮助作妥善安排,并切实解决好双方离婚后的住房问题;
    (2)在不侵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对共同债务的清偿作出负责的处理。
  • 一般说来,离婚协议书有成立和生效两个阶段。因为离婚协议因涉及身份关系不受《合同法》的调整,只能根据《民法通则》民事法律行为理论进行解释。所谓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 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发生法律效力。《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盘锦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