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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醉后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是否构成刑事案件是否成为故意的伤害罪

刑事辩护 2020-08-16 10:5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对于未成年犯罪,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实施盗窃行为未超过三次,盗窃数额虽已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案发后能如实供述全部盗窃事实并积极退赃,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一)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
    (二)在共同盗窃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或者被胁迫;
    (三)具有其他轻微情节的。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未遂或者中止的,可不认为是犯罪。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自己家庭或者近亲属财物,或者盗窃其他亲属财物但其他亲属要求不予追究的,可不按犯罪处理。
  • 伤害自己的身体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可能构成别的犯罪。根据法律规定,故意伤害罪仅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所以伤害自己身体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在一些情况下可能构成其他犯罪,例如军人在战时为了逃避军事义务而伤害自己的身体可能构成战时自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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