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江苏省工伤认定九级赔偿

工伤赔偿 2020-08-18 08: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流程:
    1、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
    2、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3、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4、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 九级工伤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9个月工资,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不变,如果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还有其他相应的赔偿,比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你好!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包含医疗费用、食宿费、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等。 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的,还应赔偿一次性伤残就业和医疗补助金。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建议咨询律师。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张掖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