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离婚股权分割纠纷诉讼管辖

离婚 2020-08-18 10: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股权是股东因向公司出资而享有的权利,股东出资后享有股权,而公司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所以,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股东投资的分割,分割时应注意不能侵害公司的法人财产权。  
    (一)协商一致原则  我国婚姻法对股权的分割应当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的。即双方应就是否同意将出资额转让,转让份额达成一致,还要将转让价格一事达成共识,然后再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不能简单地把股权一分为二,否则可能会影响公司的组织结构和未来发展,而如果仅对最初的投资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由持有股权者给予对方一半价值的补偿,对于未持股权者而言是不公平的。  
    (二)协商不成时的处理方案  协商不成时可以由持股份方对另一方作出补偿,当然,一般我们认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公司股权应由持有股权者享有,但按离婚时公司注册资本中所持股权的价值,在其他财产中给予对方一定的价值补偿。  除了上面所述方法外,可以将股权根据公司法规定转换成货币,再行分割。在实际转换时应考虑公司发展并取得其他股东同意。  以上方法仍不能达成处理一致时,交由法院判决。
  • 你好,基层法院一般是一审法院,但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认为应当由最高院审理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 不同情况下的管辖法院是不同的,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来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来说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宜宾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