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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协议互不干涉有效吗

离婚 2020-08-19 16: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其实你的这个份协议有很多问题: 第一:房子问题。你说你们是在07年2月14日补办的结婚证,房子是在2005年公公给你们买的,那么就是说买房是在结婚之前,在司法实践之中,这种情况,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一般会认定这个房子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的,那么你们约定的90%里面就不包括这个房子。
    第二:“以及房子里的所有东西”这样的话很含糊,无法最后确定你们离婚时房子里到底有哪些物品。 第三:关于离婚后对外债无的约定,虽然可以在你们夫妻两个人之间发生效力,但是一般没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也就是说如果真有债务,你还是脱不了还债的干系。 最后想要说的就是,离婚协议只要在双方自愿是基础上,不违反法律,不损害别人是利益,一般法院都会认可其效力的,双方当事人也应该受到协议的约束。
    要提醒你的是,协议要内容清楚,否则有了和没有一样。
  • 在婚前协议满足以下的条件时,它是产生效力的,不然就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我国法律规定,婚前协议只要内容上不违反法律规定,它在法律上就是生效的。
    2、婚前协议一般是对财产的分配作出协议,如果是对以后孩子的抚养权,或者各种人身上的规定。
  • 在婚前协议满足以下的条件时,它是产生效力的,不然就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我国法律规定,婚前协议只要内容上不违反法律规定,它在法律上就是生效的。
    2、婚前协议一般是对财产的分配作出协议,如果是对以后孩子的抚养权,或者各种人身上的规定,就是不合法的。
    3、婚前协议在格式上并没有严格的要求,只要内容条款能够表达双方的真实意思就是一份可以生效的协议。
    4、是否公证并不能决定该合同的效力,合同自成立时起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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