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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在我这儿借了7000元钱,我问了他好几次。 他说现在不在,后来他说不行了。 但是,我没有让他写借款。 我现在该怎么办呢?

债权债务 2020-08-19 21: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条上面没有担保人三个字的,有没有法律效力呢,会不会构成担保呢,担保人的法律解释是怎样的呢,担保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有资格成为呢。
    1、这种情况,不属于担保,或者说没有形成担保的行为。
    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担保是一种承诺,是对担保人和被担保人行为的一种约束。担保一般有口头担保和书面担保。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 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债权债务。有借条提供借条,作为证据。无借条比较麻烦,而且你金额较小。
  • 那是不是如果他说他没有稳定的工作,他就可以不还?我也不能让他父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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