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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之后想回家怎么写申请书

刑事辩护 2020-08-20 02:3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第七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郭XX,女,住北京市朝阳区XX小区XX楼501。
    申请事由: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
    我于2013年1月14日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刑事拘留,1月19日经朝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现羁押于朝阳区看守所。
    被羁押前我已查出妊娠阳性。根据怀孕妇女不适于羁押的规定,特请求取保候审。
    此致
    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郭XX
    201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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