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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是一个村的,2015年国庆节经人介绍结的婚,目前为止有两个多月,现在因性格不合要求离婚,当初他家彩礼钱以及其它费用加起钱来大概有八万左右,他家现在要求我全部退还,可是我们只是按当地的习俗办的酒,并没有领结婚证,现在我应该怎么办?真的要全部退还吗?

离婚 2018-09-11 10: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部调整夫妻、家庭关系的法律,1950年5月1日施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律。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
    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到这个年龄就不能结婚,只有达到或高于这个年龄才能结婚,至于结婚的最高年龄,则无限制。
  • 没领结婚证实质上是属于同居关系,是不能办理离婚手续的。
    彩礼的问题 要看你们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如果时间较短或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男方可以要求返还部分彩礼,如果已经共同生活多年,则不能在要求退还彩礼。
  • 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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