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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交社保的什么时候拿钱

劳动纠纷 2020-08-20 15: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个人缴纳社保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医疗),去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缴纳。
  • 个人办理社保方法有:
    1、以灵活就业者的身份给自己交社保。
    2、给自己交居民社保,交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到60岁就可以领退休金。《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体户是可以交社保的,且只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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