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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朋友打算合伙贷款买间商铺,房产证上填写两个人的名字,结果我老公的名下已有贷款,不能办理,请问房产证上还能写我的名字吗?如果不能写我的名字,我应该办理什么样的手续来维护我的权益呢?

离婚 2018-09-11 10: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完离婚手续再进行房产过户(更名)也是可行的,需要离婚证以及约定房产归属的离婚协议。
    1.前提:
    对房产分割归属无异议,已还完房贷且无其他抵押,有房产证。离婚协议有明确的房产归属。
    2.办理流程:
    (1)到场人:夫妻双方
    (2)办理地点: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3)所需资料:
    a.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
    b.申请人身份证明;
    c.房产证;
    d.离婚证、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
  • 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
    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 房产证在离婚时还没办下来,如果是婚后房产,不影响房屋产权分割的,等房产证办下来,分割房产就可以了。
    离婚房屋分配:
    离婚后法院判决离婚后房产款是对半分,如果对方不卖房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由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裁定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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