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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准生证可以休带薪产假吗

合同纠纷 2020-08-21 12: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怀孕期间是可以办理带薪产假的,根据劳动法第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能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 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九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欢迎致电咨询,把你的情况说清楚以便保护好您的合法权益
  • 依据《女职工保护规定》第八条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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