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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拘役和其他拘役有区别吗

刑事辩护 2020-08-21 19: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毒 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 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刑法》具体规定了12种的毒品相关罪名,依据实践情况认定。
    《刑法》规定的毒品犯罪的罪名有: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 品罪(第347条);
    (2)非法持有毒 品罪(第348条);
    (3)包庇毒 品犯罪分子罪(第349条);
    (4)窝藏、转移、隐瞒毒 品、毒赃罪(第349条);
  •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 拘役可以监外执行,但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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