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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情不好,多次向男方提出协议离婚我,未能达成协议,分居十几年,自己有点积蓄,现孩子已满法定年龄,想起诉离婚,可是如果财产属婚前共同财产,我真的很不甘心,他没有对家庭履行过责任,我可以转移财产来保护自己吗,他是有单位上班的,而我是自由职业者,不稳定的,每年还拿社区3600元无业人员补贴的

离婚 2018-09-11 11: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婚姻存续期间的双方收益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转移共同财产,违反了夫妻之间的忠诚。
    2.如果有证据证明,在法庭上可以出示,法官会根据情况的恶劣程度来给予那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处罚。
    3.如果一方在离婚后发现离婚时另一方有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可以重新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
  •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新婚姻法房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的精神,增值部分基于一方个人财产投资在婚后取得的收益,这种收益法律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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