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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 交通肇事罪赔偿范围

交通事故 2020-08-22 04:1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是指对于受害人受到人身损害后,哪些损失或损害可以得到赔偿。
    一般认为可以得到赔偿的损失和损害包括侵害身体权、健康权和生命权造成的损害和损失。
    1、侵害身体权造成的损害
    侵害身体权,可能造成两种损害:
    1.1对人体完整性的实质损害
    1.2对人体形式完整的侵害
    2、侵害健康权造成的损害
    侵害健康权的直接损害,就是破坏人体生理机能的正常运作和身体功能的完善发挥。其表现形式为一般伤害、造成残疾和其他疾病。
    3、侵害生命权造成的损害
    侵害生命权,是造成了受害人的生命丧失,使受害人的主体资格消灭。
    这是侵害生命权的最直接的后果。
  • 交通肇事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配合赔偿的,如果能够取得被害人谅解,并达成和解的,法院可以据此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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