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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当我离婚的时候,那个男人说有债务,我不知道。我可以是共同债务吗?

离婚 2020-08-22 09: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付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这要看这个债务是不是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如果是则再分第三人是不是知道你们之间的协议。 你们约定了所有债务由男方承担,但如果与第三人发生债务,而对方并不知晓你们签署了这份协议,则协议约定对他来说是无效的。你们可以在共同承担债务后再向对方追偿。
  • 属夫妻共同债务,除你证据证明该款系用于他个人消费或其他不法用途外
  • 你好,需要看该债务是否用于你们的家庭生活,如果是,则属于你们的共同债务,否则,是属于他的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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