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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离婚以后,因女方的一切财产都在婚姻期间居住的家中,女方什么都没拿走,离婚后男方耍无赖,威胁女方不拿钱赎就将法院判给女方的轿车等电器卖给黑市,(轿车是女方的名字价值15万)现在女方已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还没立案),但得知男方已非法将车卖给了黑市,男方称“他名下无任何财产也无任何收入,法院也无法执行”,女方问过公安局可110说让法院解决。请问律师,法院能有什么办法执行?女方应该怎样办呢?

离婚 2018-09-11 12: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诉讼离婚中财产的分割依据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您好!
    (一)建议协议离婚,如果协议不成,起诉离婚;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四)如果婚前购房,属于婚前个人所有,对方对婚后还贷部分和相应增加部分可以要求分割;婚姻存续期间收入、车辆和房产等,如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均分;但如果对方有过错,可以主张多分共同财产;
  • 对于生效判决,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样就可以要回属于您的财产了。房屋拆迁款,要先诉讼要求分割,因为该款是您们在离婚诉讼中没有涉及到的,如果胜诉,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律师个人认为可以,因为法律规定离婚后发现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隐秘、毁损财产等行为的,另一方可以起诉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您是有机会争取您的财产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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