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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律师费是行政赔偿范围

行政诉讼 2020-08-22 20: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范围:
    (1)单个的行政机关致害时的赔偿义务机关。不论是行政机关还是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政行为所致损害,赔偿义务机关均为该行政机关。
    (2)共同致害时的赔偿义务机关。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3)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致害时的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职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4)致害机关撤销时的赔偿义务机关。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行政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5)经行政复议的赔偿义务机关。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但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与行政复议机关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
  • 你好,行政诉讼由败诉方承担的诉讼费用,只限于案件的受理费,而不包括其他诉讼费用。其他诉讼费用由法院按实际支出决定收取。
  • 你好,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收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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