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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跑黑车被扣,罚款5000.扣车时间为9天,为什么到20天了怎么还不给处理?

行政诉讼 2022-10-13 17: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扣分罚款在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收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通知后三十日内接受处理,无法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的,可以申请延期处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收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通知后,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将机动车交由他人驾驶的,应当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期限接受处理。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收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通知后,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将机动车交由他人驾驶的,应当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期限接受处理。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无法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的,可以申请延期处理。
    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 车辆扣分了,应当在15日内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扣分和缴纳罚款。若车辆累积扣分已到12分,那么交警部门应当扣留驾照,驾驶人应该到车管所进行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 建议与交警部门进行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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