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从3月5日起就没跟我说过劳动合同!没有保险!我该怎么办?

保险纠纷 2020-08-23 13: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如存在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可能面临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一般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合法权益,一般需在一年内主张,如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的,您向社保局投诉举报,要求补缴社保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主张双倍工资11个月 7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并补缴保险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六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