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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丢失,内物为合同书,沒有保价,我是快递小哥,寄件人说该物件使用价值2000元,我该足额赔付吗

损害赔偿 2020-08-23 17: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进行报价的,快递公司也应该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 案件是否能胜诉,关键是看事实和证据,如果快递公司存在过错,给您造成的损失是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的。
  • 如果快递公司存在过错,给您造成的损失是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有争议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权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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