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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场合,我是一个刀伤,但是伤势不严重,面部先被打,我未成年人,投降不能判刑吗?

刑事辩护 2020-08-23 20:1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聚众斗殴,即便没有伤人,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也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根据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在触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八项罪名时,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比照相应罪名的量刑标准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十四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负任何刑事责任,即不予以定罪量刑。
    对于因未达相应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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