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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下我没带摩托车行驶证车被扣留了,开了张罚单,但是车主已经过世,车没过户行驶证过期一年多,保险两年多没交,要怎样才能取回车,如果不交罚款不取车对我驾驶证有什么影响

交通事故 2018-09-11 15: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行驶证过期并不是导致车辆发生事故的原因,另外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交警会根据当事人对事故所起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行驶证过期后,出现交通事故的,交强险不予赔偿,而由肇事者自己负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商业险 第三条 发生意外事故时,保险车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二)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
  •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可以看出,公安交管部门只有因搜集证据的需要才可以扣车(例如鉴定车速、刹车灯光是否合格等,不能因赔偿的需要扣车,因赔偿需要扣车应通过法院财产保全程序进行),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0日(具体个案可能更短),检验鉴定完毕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因此,交通事故受害者如果担心将来的执行问题,应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由法院扣押肇事车辆,直到最后判决生效拍卖执行。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遵循什么程序?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3)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一定要遵守程序。当场出具凭证,履行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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