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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交通事故,,领家人去看病,,半路出了车祸,,没想到有这么严重就没报警想私了,,结果去医院了花了将近十万,,没治好,,车也报废了,,大夫说老太太可能挺不了几天了,那家看钱花多了就拿了一万多就不拿了,,报案了,,录了个口供,由于当时没报案现场在就破坏了,,,我想咨询一下这样打官司赢的几率大吗

交通事故 2018-09-11 15: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能够协商赔偿数额的,可以达成一致协议。如果达成协议后当事人不履行的,从原来的侵权责任变成了合同责任。双方之间形成了合同之债,赔偿义务人不履行协议上的赔偿约定的,合同不存在可撤销或者无效的情况,必须按协议履行。
    在以下八种情况下,要报警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处理:
    机动车没有号牌,
    没有保险的
    没有检验合格标志,
    司机没有驾照,
    驾驶员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或成因有争议的,
    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其他设施的,
    造成人员死亡、重伤、轻伤的,财产损失较大的,必须报警,在交警的调解下达成一致赔偿协议的,
    任何一方不按照协议履行的,另外一方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履行协议。
    因此事故私了协议的签订必须不违反法律规定。

  • 一、交通事故当时没报警怎么办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根据本条规定,你如果发生事故当时没有报警,你可以到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报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如果核实交通事故存在就会受理的。
  •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条 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主要看当事人的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有无因果关系;该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即原因力的大小;以及当事人的过错程度。
    但是报废车还是会被扣留,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如果车主驾驶报废车发生交通事故,因对方违反交通违章规则,造成事故伤亡,使用报废车车主可以向法院上诉,要求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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