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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我父母立了遗书,我父亲不会写字。 只按票据是否有效。 不公正有效吗?

票据纠纷 2020-08-26 13: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法律上对遗嘱定义的界定为:“遗嘱是按法律规定,立遗嘱人对生产财产进行处理的承诺。立遗嘱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将自己的财产全部或一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或其它的人继承。这种法律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无须经他人同意,自遗嘱人死亡时起,遗嘱即开始生效。”
    2、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的遗嘱形式有五种,分别是: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其中最常见的是公证遗嘱和律师见证遗嘱,律师见证遗嘱属于代书遗嘱的一种。
    3、《继承法》第17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只要代书遗嘱符合法规,继承人是否到场,不决定也不影响遗嘱的内容和效力。
  • 有效。尚需有两个无利害关系人见证。
  • 关键看证人与遗嘱有无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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