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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欠条过了三年有效吗

债权债务 2020-08-26 14: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债务人在将欠款还给债权人之后,没有向债权人索要欠条,也没有销毁,那么债权人事后仍然可以依据手上所持有的欠条要求债务人还款,欠条就是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证据。此时,如果债务人有证据举证自己已经还款,才可以得到法院支持;否则,债务人必须再次履行欠条上的还款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当事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 你好,欠条要写明借款金额,还款日期,利息,逾期还款违约金 ,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同时建议有见证人在场并在欠条上签名。
  • 您好,其实正式的欠条格式也没有那么复杂,一般来说,只要具备必备要件,都是可以的。欠条的大致内容主要包括一下内容:债权人债务人姓名,金额,借款期限,签署日期。另外,也可以加上自己的具体身份信息和借款用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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