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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来的房子订了一年合同,还不到三个月,房东就要和房东商量是否违反合同,我们要处理

合同纠纷 2020-08-26 20: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承租人需改变合同约定的用途的,应当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住宅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应当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其业主应当征得相邻业主、使用人和业主委员会的书面的同意,并报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批。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不得改变使用性质”。承租人使用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信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但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物业管理费用,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您好,依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房子在承租期内转让后,您的承租合同继续有效,若您不再继续承租,可以要求房东退还租金并赔偿合理的损失。如需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 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先租房后卖房子,新房东和老房东都无权要求你在合同期内搬走,除非你自愿。从房屋被卖开始,房租应当交给新房东。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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