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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骑摩托车闯红灯撞在一辆左转弯越野车上,昏迷10多天后,住了近两个月的院,花掉近六万元医药费。现在我弟因伤到神经现在还有好多事记不起来,眼睛也有重影,不能自理生活。交警划责任是对方30%,我们付70%的责任。现在对方保险公司仅按医疗费的30%赔偿。这种合理吗?

保险纠纷 2018-09-11 19: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事故中,机动车是不是全责,事故车辆投保了那些险种,都是关系保险公司能赔偿多少钱的问题。
    如果机动车在事故中是全责,投保了交强险的同时还投保了商业险,那么伤者的医药费基本都是保险公司赔偿。
    但有些不是医保药的,肯恩该保险公司不赔偿,要由肇事司机个人承担。
    如果机动车是全责,但止投保了交强险,那么伤者的医药费保险公司只能赔偿1万元。超出的部分都是肇事司机个人承担。
    如果在事故中伤者一方也有责任,那么肇事方的保险公司只能先赔偿1万元(交强险指定赔偿的额度)超出1万元的,只能赔偿肇事车辆所承担责任的那一部分,需要伤者承担责任的还是伤者自己承担。
  •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是需要开情况的,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
      
    1、当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撞时,按照过错责任方式进行认定,也就是说根据双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当中的过错程度和大小进行认定,即谁的过错大,谁就应该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过错小的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双方过错相当,就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2、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是行人相撞时,原则上应该是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机动车一方能够举证证明非机动车或行人有故意或重大过错行为,则可以免除或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则按照无过错责任原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3、当横穿高速公路的行人被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相撞时,机动车不必承担交通事故的责任,但是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不过可以适当的减轻其赔偿责任。
  • 社保的医保(包括互助医疗)对于交通事故是不报销的,只能是由肇事方负责赔偿,但是医疗保险可以报销部分药物的钱。
    在实践中,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是按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找肇事者赔偿,很难在医保中报销,在交通事故中自己承担一部分责任,自己承担的医疗费也很难在医保中报销,但有两种情况可以找医保报销部分医疗费:
    一、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交通事故自己全部责任,因自己过错产生伤害所导致的医疗费用,不属于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情形,医疗保险部门必须报销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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