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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借朋友的钱借钱。 现在他说他没钱,已经五六年了。 钱我都在给他打电话。 怎么办才好呢?

债权债务 2020-08-28 05: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人民法院在审理借贷纠纷的案件时,一般会要求原告提供书面的凭证,在没有书面凭证的情况下,原告可以将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录音作为证据提交,录音时不需要第三方在场;
    2、如果有案外人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3、《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4、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碰到被拖欠钱款等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千万不能采取过激行为、暴力手段,一定要依靠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否则,一时冲动不但于事无补,还有可能因触犯刑律被追究责任。
  • 债务人借钱不还且没有财产的,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延长还款期限或者分期还款。如果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追债。
  • 没钱的,债权到期的可以继续起诉,要求对方及时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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