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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丈夫和我结婚前就结婚了,现在是一个儿子,差不多一岁了,现在双方都同意离婚了。首先在昆山,我们要买一所房子,22万美元,我们一起存款,我借了3万,余额是他借的?不是我们的共同债务。

离婚 2020-08-28 12: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分家产要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割家庭共有财产。
    一份好的《分家析产协议书》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 离婚前的债务,如果是作为夫妻家庭共同给生活所需而负债,则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需要双方一起还债的。
  • 离婚前的债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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