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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中止审理之后怎么处理

债权债务 2020-08-28 13:0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 刑事中止审理申请书应该写明:
    1、申请人。
    2、申请事项。
    3、事实与理由。
    4、最后写明落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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