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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63岁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 2020-08-28 16: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职工不负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属于工伤。
    职工在交通事故中获得赔偿后,仍可以要求享受工伤待遇,进行工伤赔偿。
    但是,在进行工伤赔偿时,已经在交通事故中获得的赔偿不可以在工伤赔偿中再行主张,也就是已经获赔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不可以要求双倍赔偿。
    在交通事故进行赔偿后,可以要求工伤赔偿的主要项目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由于车祸受伤的工伤赔偿金额需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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