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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要去法院签吗

离婚 2020-08-29 19: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协议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后,产生法律效力。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算,离婚协议已经载明了财产分害等离婚要件,双方签名就算产生法律效力,但是,离婚协议不代表夫妇关系在法律上解除,所以,需要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就可以了。协议不需要公证。
  • 如果双方只签了离婚协议书,但没有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的,离婚协议并未生效,双方婚姻关系也未解除,这个不算离婚。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要以民政局的办理离婚证或者法院出的生效的离婚裁判文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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