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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了交通事故,在上班时间开公司的车撞伤了人,之后就把那人送到了医院,之后在那人治病的时间内和我处理交通事故期间,公司不让我上班了,到现在也没有让我上班,我想问这合理吗?我应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8-09-12 03: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这要看事故发生时,责任人是否在为单位工作,执行职务行为,如果是,属于职务行为,单位赔偿。如果是办私事,责任人个人赔偿。因此在上班时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他人受伤的,应当先对伤者进行救治,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在确定了到底是因为工作还是个人原因后,结合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责任,来由责任一方对伤者进行赔偿。
  •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对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规定了严格责任原则,以体现对交通弱势群体的保护。与过去无过错原则(赔偿10%)有很大区别。
    一般情况则都要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民事责任。除非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可以减轻责任。
    减轻责任部分为10%至50%之间,法和条例均未规定,拟请高法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关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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