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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发明是个人申请发明专利后,在专利公开前已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第二次申请发明专利,第二次申请的新颖性如何应对?

2020-08-30 17: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复审请求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请求复审或者解除、辞去委托的,应当依照《指南》的相关规定在专利局办理手续;但是,复审请求人在复审程序中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且委托书中写明其委托权限仅限于办理复审程序有关事务的,其委托手续或者解除、辞去委托的手续应当参照上述规定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办理,无需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复审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办理委托手续,但提交的委托书中未写明委托权限仅限于办理复审程序有关事务的,应当在指定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未委托。  
    (二)复审请求人与多个专利代理机构同时存在委托关系的,应当以书面方式指定其中一个专利代理机构作为收件人;未指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将在复审程序中最先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视为收件人;最先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有多个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将署名在先的视为收件人;署名无先后(同日分别委托)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通知复审请求人在指定期限内指定;未在指定期限内指定的,视为未委托。  
    (三)对于根据《专利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复审请求人,未按规定委托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通知复审请求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未在指定期限内补正的,其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不合格的,其复审请求不予受理。  此外,复审请求经形式审查不符合《专利法》、《细则》和《指南》有关规定需要补正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发出补正通知书,要求复审请求人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补正;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或者不予受理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发出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通知书或者复审请求不予受理通知书,通知复审请求人;复审请求经形式审查符合《专利法》、《细则》和《指南》有关规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发出复审请求受理通知书,通知复审请求人。
  • 个人申请专利的流程如下:
    1、提供交底书,委托代理机构撰写申请文件 
    2、递交申请文件,取得专利局的受理通知书
    3、专利局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4、专利局公开发明申请文件
    5、专利局对发明专利文件进行实质审查
    6、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 
    7、申请人办理领取专利证书手续
    8、约2-3个月后拿到专利证书。
  • 发明专利要经过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只需初步审查就授权公告。
    1、发明专利需提交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摘要及权利要求书,必要时应有说明书附图。
    2、实用新型专利需提交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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