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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不好,在当地医院医生什么都不说,只是让上级医院去检查,马上自己开车去上级医院,结果需要救孩子,当地医院是医疗事故吗?

医疗纠纷 2020-08-31 07: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
    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
    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 医疗事故涉及的专业性极强,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需要做具体的医疗事故鉴定才能确定,且由于种种原因为了维护患者的最大利益,建议您及时做医疗过错鉴定,确定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及损害后果的过错参与度。也可以将复印的病历邮寄给我进行病历审查,确定接下来的流程该怎么走。
  • 建议可以自行同医院协商,如果无法协商,可带上病历资料,联系专业医疗律师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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