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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被殴打成颅骨骨折,没有后遗症,已经出院,如何补偿。我也被殴打,但伤势不严重没有住院。

损害赔偿 2020-08-31 10:3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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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二十八条 被害人伤情构成轻伤、重伤或者死亡,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以及被害人伤情达不到轻伤的,应当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调解处理:
    (一)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均有过错的;
    (二)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三)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四)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 受害人的人身受到损害的,可以先与对方协商一致,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如果协商不成的,受害人可以将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 打架斗殴致使人身受到伤害的,受害人或者其家属可以先要求打人者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如果对方拒不赔偿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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