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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六车道,我从东向西正常行驶,从南向北撞到一辆超过双黄线的电动车,电动车主人受伤,责任如何分开

交通事故 2020-08-31 13: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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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我国法律规定,酒驾驶非机动车的,予以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 撞到发生车祸的责任认定都要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所起的作用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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