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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电动汽车横穿马路,被车撞了。 判断是交通警察写的我负主要责任,司机负次要责任。 但是,交通警察口头说我要承担全部责任,请给我投保

交通事故 2020-08-31 13: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人被车撞了有保险,对方给赔钱了.如果是私了赔钱,没有用到发票有病历时,那么自己可以拿发票及病历找自己购买的保险公司赔偿。
    如果不是私了,是对方车险的保险公司理赔时,已经报销过一次的发票,如果已经全额报销完后,商业保险不可以再报销。
    如果先从其他地方报销过后,还有余额未报销,也可以提拱理赔凭证分割单,下一个保单位在理赔时会接受此凭证。
    保险公司报销:发票需要原件或原始凭证分割单。
    另医疗费用的报销是属补偿性原则,如果在A保险公司报销后,还有余额未报销,可以要求A公司开出原始凭证分割单(发票),可以拿A公司开的分割单到B公司再报销。
    如果有发生身故或伤残,这些情况理赔不受票据影响,可以累加赔偿。
  •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
  • 发生车祸被车撞的,根据交警出具道路交通责任认定书进行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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